法院做了判决,但是却执行不了,法律也打白条。这样的窘境存在多年,司法机关权威受损,老百姓利益得不到保障。29日上午,江门代表团分组审议两院报告时,老话题“执行难”再次被抛出,如何化解“执行难”,人大代表各抒己见,就此展开热烈讨论。
受理案件实际执行率不足五成
省人大代表、五邑大学副校长张国雄首先提出疑问:“从省两院报告中看到,受理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执行率分别为35.67%、45.65%,都不足50%,看来‘执行难’仍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省人大代表、省政府参事俞雪花以身边发生的案子为例称,“一港商租厂房给别人用,但对方一直不给房租,还赖着不走。几经周折,当地法院最终判对方偿还租金,但是半年多了,还是没有执行,被执行人拒交租金,还占着房子不走。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案件执行难度越大。”
如何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省人大代表、开平市人社局监察分局局长梁俏筠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系统。“对拒不履行债务者,制作限制高消费的公告或通知书,凡查明违反者,以故意妨碍执行予以严厉处置。采取定期通过媒体向公众曝光‘老赖’的欠债信息,增加其社会舆论压力。”
对执行中确认的已不具备必要的财产或经费,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的经济主体,梁俏筠则建议,建立安全交易信息查询系统,一律登记注册,由法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这样,可以使其中有偿还能力而逃避履行债务者,会迫于信誉压力而及早履行债务。
省高院正在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
列席会议的省高院立案二厅副厅长李学辉解释,法院判了之后,虽然债权人胜诉了,但是被告一穷二白,由于受自身经济条件限制,不可能偿债,这类案件的比例还是很高的。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实际执行率之所以低于50%,有这样的因素在内。
对于有能力偿债、但是拒不执行的情况,李学辉介绍说,省高院正在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了全省联网、信息共享、网络查控的信息化网络,并开发了基金、股票、保险理财等金融产品查询系统,实现财产查控网络化、自动化、成批量查询与冻结,省高院去年共查控执行人银行存款4000多亿元。
李学辉介绍,通过这个系统,能查当事人的股票、贷款及房车等财产信息,如果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可采取相应措施,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以后就不能坐高铁、飞机,不能住高档酒店。目前,上级法院正在推这个系统,相信不久的将来,“执行难”问题会有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