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工作“走进”人大会场听意见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情况专项报告
5月25日至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常石明摄
2016年5月25日,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一早就赶到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当天,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与以往不同,蔡宁此次不只是来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作为会议的一项议程,他要向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列席的省人大代表就预防职务犯罪情况作专项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既是对我们的监督,更是对我们的支持。”蔡宁在会上坦言。
检察院为什么要向人大作专项报告
检察院为什么要向人大作专项报告?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9条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换个角度说,检察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既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更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径。简单说,就是作为监督者的检察院主动到人大找监督。
据河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河南省检察院每年都会安排一次向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报告。今年的专项报告,从去年底就开始酝酿了。经过反复研究,河南省检察院在今年初拟定就预防职务犯罪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一次专项报告。
方案上报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同意这个主题,并将听取和审议这个专项报告纳入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中。
之后,准备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展开了。一方面,是河南省检察院组织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起草报告。另一方面,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门拟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4月中旬到5月上旬,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喜中、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国臣分别带领视察组,赴郑州、平顶山、许昌、安阳四市和汝州、滑县两省直管县(市),对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听汇报,开座谈会,并到相关单位实地察看。
这两方面工作,都少不了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从中协调。亲历了这许许多多,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更能感受蔡宁此次报告的分量。
检察长报告了些啥
上午10时10分左右,大会主持人的话音刚落。蔡宁理了理头发,起身,迈步走到台前中央,分别向与会常委和主席台上的领导俯身鞠躬,之后走向发言席。
报告都说了些啥呢?一是做了哪些工作。蔡宁从构建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结合办案开展预防、拓展途径创新方法丰富预防工作内容这三个方面,向常委会展示了2013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努力与成果。
除了晒成绩,蔡宁也坦诚地晒出了不足。他从四个方面总结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实效、格局构建、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从记者拿到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视察组提交的《关于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中,记者看到,视察组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剖析。
两份报告浓浓的“问题意识”,让接下来的审议更有的放矢了。
检察院派出“豪华”阵容听取审议
通过专项报告接受常委会监督,列席旁听审议是重头环节。
审议就是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委员和列席的代表对报告内容“评头论足”。
由于此次常委会同时听取和审议了河南省检察院草拟的《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因此审议期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了“主流话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共分了4组。25日下午,河南省检察院派出的4个旁听小组同时出现在小组审议会场。
“惩治腐败是政绩,预防腐败是更大的政绩。”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委员们的意见高度一致。
要明确职责”“要完善各部门的联动机制”“要有具体措施”“要更加注重资源整合”……针对问题,委员们纷纷开出“药方”。
虽然列席审议的工作就是听和记,但河南省检察院还是派出了堪称“豪华”的旁听阵容。每个小组都由一名院领导带队,第一小组由蔡宁亲自带队。
“我们将根据这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蔡宁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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